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 #25

25.一切良善和真理

25.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2011, 4151, 10336, 10619节)。就神性和人身而言,主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从祂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神性真理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就像光从太阳发出(3704, 3712, 4180, 4577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是一切天堂之光的源头,或说形成了一切天堂之光(3195, 3222, 5400, 8694, 9399, 9548, 9684节)。与神性良善行如一体的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光照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2776, 3138节)。天堂沐浴在光和热中,因为它处于真理和良善;事实上,那里的神性真理就是光,那里的神性良善就是热(3643, 9399—9400节);也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126-140节)。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形成天使天堂,并按秩序排列它(3038, 9408, 9613, 10716—10717节)。在天堂,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被称为神性真理(10196节)。

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唯一真实的事物(6880, 7004, 8200节)。一切事物都通过神性真理被制作和创造(2803, 2894, 5272, 7678节)。一切能力皆属于神性真理(8200节)。

人凭自己无法行一丁点良善,无法思想一丁点真理(874—876节)。人的理性能力凭自身无法领悟神性真理(2196, 2203, 2209节)。非来自主的真理来自人的自我,它们不是真理,只是看似真理(8868节)。

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1614, 2016, 2904, 4151, 9981节)。良善和真理在它们拥有主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和真理(2904, 3061, 8480节)。关于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和间接经由天使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以及对人来说,它们如何流入(7055—7056, 7058节)。主流入与人同在的良善,并通过良善流入真理(10153节)。祂通过良善流入各种真理,尤其流入纯正真理(2531, 2554节)。主不流入与良善分离的真理;就真理而言,主与人之间不存在平行关系;就良善而言,则存在平行关系(1831—1832, 3514, 3564节)。

为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就是爱主爱邻(10336节)。那些处于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内在之人喜欢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但那些处于没有内在的这些的外在之人则喜欢为自己和世界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举例说明什么叫为了良善和真理而行良善和真理(10683节)。

属天的奥秘 #2173

2173.“撒拉”在

2173.“撒拉”在此是指在真理方面的主。这从“撒拉”的代表清楚可知,“撒拉”是指与良善联合的直觉真理,在此是指理性真理,原因和刚才亚伯拉罕的一样。“撒拉”代表真理(可参看1468, 1901, 2063, 2065节)。在圣言的历史部分,良善与真理只能以一种婚姻来代表,因为这是良善与真理彼此间的真实关系。事实上,一种神性婚姻存在于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之间,或可以说,存在于爱的事物和信的事物之间,或也可说,存在于意愿的事物和理解力的事物之间。意愿的事物是良善的形式,理解力的事物是真理的形式。这样一种婚姻就存在于主在天上的国度中,也存在于主在地上的国度,即教会中;同样存在于每个人及其每一个事物里面,事实上存在于一切最小细节里面。凡没有这种婚姻存在于里面的,都没有生命。来自这神性婚姻的这样一种婚姻(尽管在形式和种类上不同)就存在于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部分中。否则,任何事物都不会在那里持续存在。由于这种婚姻无处不在,所以出现在先知书,尤其以赛亚书中的每个主题都以双重词语来表达:一种词语涉及属天之物或良善,一种词语涉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可参看683, 793, 801节)。类似于婚姻的某种东西无处不在(可参看718, 747, 917, 1432节)。这解释了为何“亚伯拉罕”代表主的良善,“撒拉”代表主的真理。

属天的奥秘 #2187

2187.“他们就吃

2187.“他们就吃了”表示以这种方式产生的交流。这从“吃”的含义清楚可知,“吃”是指交流和结合,这也可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亚伦和他的子孙利未人,以及百姓要在圣处吃献祭的分别为圣的物,只表示交流、结合并变成自己的,如前所述(参看2177节;利未记6:16-17)。他们所吃的分别为圣的物就表示属天和属灵的食物,所以吃它表示将那食物变成他们自己的。分别为圣的物是没有烧在坛上的祭物的一部分,它们要么被祭司,要么被献祭的百姓吃了,这从论述祭物的许多经文明显可知(祭司当吃什么,出埃及记29:32,33; 利未记6:9,16,18; 26; 7:6,15-16,18; 8:31; 10:12-13; 民数记18:9-11; 百姓当吃什么,利未记19:5-6; 申命记12:27; 27:7等; 他们不可吃不洁之物,利未记7:19-21; 22:4-7)。这些筵席在祭坛附近的圣地举办,要么在门口,要么在帐幕的院子里;它们只表示属天良善的交流、结合并变成人自己的,因为它们代表属天的食物(至于什么是属天的食物,可参看56-58, 680-681, 1480, 1695节),都被称为“饼”(关于“饼”的含义,可参看2165节)。亚伦及其子孙在圣处吃陈设饼或脸饼(利未记24:9)代表类似事物。
给拿细耳人制定的条例是:
在他离俗的日子,凡葡萄所产的(葡萄酒就是由葡萄酿的),自种至皮所产的物,都不可吃。(民数记6:4)
这是因为拿细耳人代表属天人,而属天人是这样:他甚至不愿提属灵事物(可参看第一卷202, 337, 880e, 1647节)。由于“葡萄酒”和“葡萄”,以及凡出自葡萄的东西都表示属灵之物,所以拿细耳人被禁止吃它们,也就是说,禁止与属灵事物交流、结合,或把它们变成自己的。
在以赛亚书,“吃”表示类似事物:
凡口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你们为何为那不是食物的称量银子?为那不使人饱足的劳碌呢?你们要专心听从我,就能吃那美物,你的灵魂必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1-2)
启示录中的话也是如此: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生命树”是指属天本身,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属天之物,也就是一切爱和仁的源头。因此,“吃生命树”和吃主是一样的,而吃主就是被赐予爱和仁,因而被赐予那些属于天堂生命的事物。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著;吃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翰福音6:51, 57)
但他们说,这话甚难。耶稣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0, 63)
由此清楚可知圣餐中的吃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6:26-28; 马可福音14:22-23; 路加福音22:19-20),即表示交流、结合并变成人自己的。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的这些话表示什么:
从东从西,将有许多人来,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马太福音8:11)
主不是说他们将与这三个人在神国里一同吃席,而是说他们将享有“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表示的属天良善,也就是爱的属天事物;不仅享有“亚伯拉罕”所表示的至内在的爱之属天良善,还享有较为低级的中间类型的良善,如“以撒”所表示的属于理性的良善,以及“雅各”所表示的更为低级的属天-属世的良善,就是出现在第一层天堂中的那类良善。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这些事物由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来表示(可参看1893节,以及凡论述他们的其它地方)。无论我们说享有这些属天事物,还是说享有这些人所代表的主,意思都一样,因为主是所有这些事物的源头,主是它们全部中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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